蒋锋主持召开全省部分矿山企业
主要负责人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4-03-28 16:42 信息来源:新闻宣传处 浏览次数:

3月27日,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党组书记、局长蒋锋主持召开全省部分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治理等工作。

会议指出,我省矿山采深大、生产系统复杂,各类风险交织叠加,容不得丝毫懈怠,要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隐患,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矿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在履行安全职责上争做表率,既要带头下矿排查检查,督促各矿区、工段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也要带头践行合法合规生产要求,坚决杜绝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和隐瞒作业面等违法行为。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一线看现场、察实情,对矿山安全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及时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监管监察队伍要强化跟踪问效,督促各矿山企业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全面、专业、彻底排查,查清隐蔽致灾因素、摸清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加大安全投入,聚焦人员密集场所、部位,排查更新老旧设施设备,经常性组织员工开展应急逃生演练,煤矿要对标国内最高安全要求,加速引进先进技术、装备;非煤矿山要下大力气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列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时间表”,推进矿山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敢抓敢管,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算清安全生产这本账,立足矿山行业高风险特点,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动真碰硬、高压严打,以严管厚爱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会议要求,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责任制并组织落实,突出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科技装备水平,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有效做好事故应急处置,针对性抓好汛期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会上,全省煤矿矿长及部分非煤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等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一级巡视员田光雄,以及厅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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