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公告
2024年 第11号
发布日期:2024-02-05 09:39 信息来源:科技和信息化处 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经审查合格,同意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人变更为李宏毅,原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变。

现予公告。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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