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经审查合格,同意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人变更为李宏毅,原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变。
现予公告。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