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6 16:16 信息来源:调查统计处 浏览次数:

苏应急规〔2024〕4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促使有关单位和人员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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