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推动建立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工作
发布日期:2024-11-29 17:12
浏览次数:次
11月29日,全省推动建立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工作部署会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春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明确,2025年6月底前,推动煤矿、危化品、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品、燃气、渔业船舶、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2025年底前,推动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此项机制。
会议要求,充分认清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重要意义,解决“为何报”的问题,提升员工爱企如家的安全意识;着力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隐患辨识能力,解决“报什么”的问题,聚焦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等方面,发动员工、依靠员工查找隐患;熟悉掌握内部报告的渠道和流程,解决“怎么报”的问题,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拓宽报告渠道、认真核查整改、及时兑现奖励;妥善处理有奖举报和内部报告的关系,解决好“不愿报”的问题,推进举报由“暗”走向“明”,变被动为主动,内外循环相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解决“报得好”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示范引领,健全制度机制,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与会人员观看了扬州瑞祥化工“红丝带”经验介绍片。省工信厅、住建厅、交通厅、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责任处室负责同志进行会议交流发言。
会议采取视频连线的方式召开,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责任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设区市设分会场。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