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公告
2024年 第9号
发布日期:2024-01-26 15:22 信息来源:矿山安全监察处 浏览次数:

为了充分发挥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高全省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监察能力,根据《关于成立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暨组织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组织开展了应急管理专家库矿山监管组专家的遴选工作,经个人申报、形式审查、业务处室推荐、专家库管理处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公开公示等程序,研究确定了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矿山监管组成员,现予以公布。专家每届任期 3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库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矿山监管组成员名单.doc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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