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3-07-24 14:48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大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半夜睡不着觉”的警惕感,扎实开展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两个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切实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突出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排查治理力度,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持续宣讲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专家开展帮扶指导,全面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质量。针对今年以来外省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紧盯医院、养老院、学校等单位,全面排查存在的苗头隐患,严防“小单元”“小施工”等发生大事故;组织对商贸、餐饮和动火、电气焊作业等开展“拉网式”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监管严。

二是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采取务实举措,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20项重点任务按序时进度有力推进。加快推动危化品生产企业存在突出隐患老旧装置的更新改造,全面建立老旧装置安全运行技术保障体系;推动餐饮场所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加大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安装力度;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简易烟感报警”装置应装尽装,督促“密室逃脱”经营场所“一键开灯、一键解锁”等措施落地,推动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称重监控数据全部接入市级监管平台,确保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持续加大精准执法和督导巡查力度。围绕外委外包动火作业管理、持证上岗等重点事项,三季度组织开展动火作业专项执法行动,开展畅通“生命通道”、有限空间作业执法行动“回头看”。深化精准执法,组织跨部门联合执法、专家专业检查,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厂中厂”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督促发包单位强化承租、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省级督导组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针对性督导检查,各地同步组织市、县两级督导组,分别对县区、乡镇(街道)、园区开展督导;对南京江北新区、苏州昆山市、扬州高邮市、泰州泰兴市、宿迁沭阳县开展“下沉式”安全巡查。

四是大力提升基层安全治理效能。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九小场所”和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和消防能力建设的工作措施》,建立企业兼职安全员和场所、单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队伍,佩戴统一标识,明确职责任务,年内全部配备到位,应急、消防等部门举办培训班,使其掌握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切实发挥作用。下半年完成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组建,开展规范化建设,对燃气、消防安全等容易反复的问题,滚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年内分行业领域编发简明、权威的宣传资料,展播事故警示片;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及小区、电梯、楼道等场所,加大安全常识宣传普及和事故警示教育力度,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是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积极推动建立部门连通、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责任体系,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末梢,形成闭环。协调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直升机驻点盐城射阳,组建整建制的飞行救助队,完成沿海直升机起降点建设,加快推动国家级(省港口集团)水上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海上应急救援能力。完善部门间早中晚“三会商”制度,突出重点地区,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滚动会商研判,健全基层应急“叫应”和反馈机制,落实现场管理人员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权。加强值班值守、严格领导带班,关键时刻前置救援力量,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序应对处置。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