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1434/2023-00041 | 分 类 | 危化监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06-28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仪表系统 检查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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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主 题 词 | 企业 安全 应急 清单 整改 | |
内容概述 |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为巩固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和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成效,强化安全仪表系统风险管控,保障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运行,根据《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省应急厅组织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仪表系统检查评估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 ||
时 效 | undefined |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仪表系统
检查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检查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9 15:17
信息来源:危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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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为巩固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和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成效,强化安全仪表系统风险管控,保障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运行,根据《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省应急厅组织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仪表系统检查评估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各设区市应急局要认真摸排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底数,形成企业清单。督促企业对照指南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并对企业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推动企业完善“两个清单”,及时整改问题隐患。
二、各设区市应急局要针对清单内容严格实施分类整治,不符合要求的A项问题应立即整改、B项问题应限期整改、C项问题应制定提升计划适时整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各设区市应急局要于7月底前将企业清单报送省厅,9月底前完成企业“两个清单”并录入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监管系统,10月底前完成市级全覆盖检查,11月底前完成问题隐患整改。
省厅将结合高危细分领域专项治理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对各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回头看”、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及电话:张阳,025-83332449
附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仪表系统检查评估指南(试行).doc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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