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第15次省级普查办主任
暨技术组工作会议和第4次全国普查成果应用交流会在湖北武汉召开
暨技术组工作会议和第4次全国普查成果应用交流会在湖北武汉召开
发布日期:2023-10-20 15:45
信息来源:减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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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至19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第15次省级普查办主任暨技术组工作会、第4次全国普查成果应用交流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
会议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总结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交流普查成果应用情况,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灾害应急应对,以及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规划、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等方面作用。
会议指出,三年多来,各地各部门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紧紧围绕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应急响应与处置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合力推进普查工作,第一次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要素调查、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综合防治区划等全链条式普查,第一次探索推进致灾部门数据和承灾体部门数据有机融合,第一次在统一技术体系下开展风险调查、评估与区划工作,全面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丰硕成果。
会议强调,要全面总结普查工作,推动构建常态化普查评估体系,加快提升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做好普查成果发布和解读,积极推动普查成果服务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公众灾害风险防范意识。要进一步推动普查成果应用,加快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更好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查办,以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国务院普查办、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省份和部分市县级普查办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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