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2-05-24 12:14 信息来源:执法局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淮安市应急管理局聚焦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模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四个精准”,做到优质高效。

一、严格制度落实,着力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并按规定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按照执法信息公示要求,做到应公示尽公示。对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的执法决定,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三是严格规范使用省执法系统。所有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按要求全过程在省执法系统运行。同时,加强对省执法系统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执法过程规范、有序。四是严格规范执法制式服装着装。严格落实《江苏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准军事化”要求,执法人员规范着制式服装开展执法检查。

二、严格刚性约束,着力提升执法质量

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计划。在开展执法检查前,严格按照要求,聚焦重点执法事项,认真、精准制作《现场检查方案》,确保“应查必查”。二是严格规范制作执法文书。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手册》要求,统一规范,统一要求,统一标准。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作为依据,文字记录必须全面、完整、准确、规范。三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等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立案,规范案件延期审批。四是严格规范证据采集。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取证指南(试行)》规定,认定事实、判定性质、责任追究均以证据作支撑,规范使用证据采集章,客观、准确记录所采集的证据信息,提高证据的采集质量,做到证据确凿充分,形成有效证据链。五是严格规范自由裁量。严格执行《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严禁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处罚,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案件要合并处罚,不得选择性处罚。严格规范自由裁量适用及四个主要裁量因子的认定标准,不得随意扩大适用范围。六是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时将涉嫌犯罪的案件和案件线索向司法机关移送,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七是严格落实执法能力培训。加大培训力度,拓展培训空间,定期开展“实战式”、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确保执法业务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严格机制规范,着力强化执法监督

一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建立健全内部法制审核机制,确保法制审核不流于形式和不走过场。推广“内审机制”,在提交法制审核前,由案件承办部门对处罚主体、程序、法律适用、证据采集、自由裁量适用、文书制作等内容进行严格、全面的初审,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二是严格落实案卷评查。开展行政处罚案卷互查、交叉评查、网络巡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落实执法通报。聚焦执法数据、存在问题、先进典型以及经验做法,进行定期通报。及时纠正发现的违法、不当的执法行为,着力解决执法不精准、不严格、不规范、效率不高等问题,为各地开展执法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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