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 
  
    
      发布日期:2022-04-28 17:14
	  
	  浏览次数:次
    
  (四)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
14.是否追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不履行职责的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是否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15.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6.是否及时组织开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确保责任追究到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