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1434/2022-00023 | 分 类 | 综合 通知 |
发布机构 | 省安委办 | 发文日期 | 2022-04-26 |
标 题 |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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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苏安办电〔2022〕1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就进一步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提出要求 | ||
时 效 |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苏安办电〔2022〕14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随着近期全省各行各业有序复工复产,各类生产经营、交通运输、项目建设增多,群众出游意愿上升,安全风险交织重叠,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为进一步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政治自觉,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落实,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对于职能交叉及新业态的安全监管,要“向前走一步”,齐心协力抓好监管,防止失察漏管。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企业主体责任清单20条》,持续推动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紧扣全国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全省50项重点检查内容,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各级安委会及办公室要综合运用明查暗访、远程指导、专家服务和巡查督导等手段,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掌握落实情况,推动15条硬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道路交通方面,要对易拥堵、事故多发路段启动节假日高等级勤务,加大巡逻管控频次,协调落实充足的清障施救力量。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以“两客一危一货”为重点,重点查纠酒驾醉驾、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要通过设置现场安全隔离设施,组织交通疏导或开辟符合安全距离的临停场地等方式,及时化解因疫情防控造成高速公路危化品车辆滞留、货运车辆在桥梁上积压超载等风险。危险化学品方面,要紧盯硝化、光气化、氟化、苯乙烯、丁二烯等高危细分领域风险,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针对当前气温升高、雷雨天气增多,做好危化品生产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落实储存场所通风、降温、防湿、防潮措施,加大线上巡查抽查和现场明查暗访的频次和力度,有效管控风险。建筑施工方面,要加强工地集宿区临时用电、生活区防火、易燃易爆物管理,加强消防灭火培训和演练;持续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深入开展既有建筑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在建项目、既有建筑等全领域安全。城镇燃气方面,要做好安全保供,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实施综合监管和智慧监测,集中排查整治老旧管道、违法占压、安全间距不足等风险,逐项销号整改。持续推进居民燃气使用安全“七个一”行动。消防方面,要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紧盯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等关键环节,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海洋渔业方面,要提前动员部署,组织渔船返港,确保5月1日12时之前所有应休渔船100%进港休渔;要加强伏休期间渔港封闭管理,落实渔船网格化监管,渔政船24小时在渔港出口值班巡航,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海上非法捕捞行为。旅游方面,要对各类景区、游乐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周密制定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措施。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文旅、市场监管、商务、住建、农业农村、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农家乐、民宿客栈、密室逃脱、私人影院、玻璃栈道等方面的安全监管。矿山、冶金工贸、特种设备、民航、铁路、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切实做好“五一”期间事故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分析开停车、停复产频繁,重要岗位人员缺失,危化品库存高位运行的风险,以及集中复工复产易出现的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现象,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员工岗位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安全生产。要重点关注“五一”期间停车检维修、复工复产企业,督促企业制定严格的停车、复工复产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对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检维修作业等危险作业加强审批,督促落实管控措施。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提高执法精准度和执法效能。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集中隔离点的建筑、用电和消防安全。
四、切实加强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联合会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密切关注“五一”期间天气变化,严密防范强对流、大风、暴雨和雷电等天气对人身安全、交通运输、户外作业及疫情防控等的不利影响,切实防范强降水引发地质灾害风险。要持续抓好森林火灾防控,压实各级各部门防控责任,强化森林火险监测、一线巡查和防灭火设施维护,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和违规用火行为查处力度,提高火情火险早期发现和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和专家等资源,消防救援和矿山、危化等专业救援队伍要加强前置备勤,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