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重点关键
推进海洋渔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
发布日期:2022-12-20 16:00 信息来源:综合协调处 浏览次数: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安委会工作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推进海洋渔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强化组织部署,推进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通报,召开会议全面部署海洋渔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遵循小切口、抓关键的思路,总结安全大检查和百日攻坚做法,从9个方面细化30项具体整治工作任务,确保治理方案接地气、可操作。针对临近年终岁尾,冬季寒潮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频现,渔船冬汛生产繁忙,风险因素增多的特点,加强风险研判,坚持盯渔港、盯船网、盯渔船、盯船员、盯预报、盯执法“六盯”工作法,深化渔港“港长制”和渔船网格化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着力整治渔业安全重大问题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狠抓基层基础,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紧盯“最后一公里”问题,在深化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建设方面,开展渔船管理服务组织考核评价,明确船管员工作清单,做到制度上墙,加强在海渔船动态监管,落细落实“定人联船、编组生产”等管理措施。在加快推进驻港执法站点建设方面,贯彻落实全省沿海渔港建设和安全生产视频推进会部署,推动各地解决人员和装备配备不足问题,按时完成渔港执法站点达标建设。在持之以恒开展渔船“三率”通报方面,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系统数据分析运用,提高进出港报告填写真实性和规范性。加大对擅自关闭北斗、屏蔽信号等违规行为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消除安全隐患。

深化协同合作,构建渔业安全监管联动机制。一是强化“三类船舶”专项整治,坚持周调度、周通报,督促尚未完成涉渔乡镇船舶拆解的县区加大工作力度,持续盯防借名登记渔船整改,坚持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二是加强涉渔船舶综合监管,组织开展船舶修造厂点检查,做好营运渔船监督管理和建造渔船开工前检查,规范渔船修造行为。三是开展“商渔共治”行动,加强避碰规则、值班瞭望、安全设备使用、避碰应急操作等关键环节的培训,联合海事等部门组织宣传教育和执法行动。四是完善船籍港与靠泊港共管机制,加强信息数据共享互通,及时通报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确保双方掌握异地靠泊渔船的底数与动态。

加强专项整治,保障渔船适航船员适任。一是加大渔船问题隐患排查,开展渔船管理系统数据清理,排查船舶证书有效性,对证书过期、船龄超限以及脱检的船舶,建立闭环管理清单。突出非法改装、火灾隐患和安全设备配备问题,开展渔船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全省沿海渔港的暗查暗访,加强元旦期间督导检查。二是加强渔船进出港报告监管,开展进出港报告合规性每日校验抽查,重点核验报告人员信息、保险情况、渔船证书到期情况,重点解决报告“准不准”、报告“实不实”的问题。三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吕四渔港、黄沙港渔港等重点渔港开展港航联合执法检查和实战练兵,突出船员持证、进出港报告、通导设备配备与使用、甲板装载等重点事项,重点整治超员超载问题。四是做好极端天气应对,关注气象动态,落实渔船避险措施,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海区大风影响期间渔港、渔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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