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指导意见》的必要性
一是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顶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在各类矿山事故中占比较高,集中暴露了矿山企业在顶板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工程地质、采场设计、顶板分级管理、支护质量、救援装备等方面的不足。
二是现有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设计规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程标准、规范性文件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顶板管理提出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但内容比较分散,顶板管理的系统性、针对性、操作性有待提高。
因此,坚持问题导向、事故导向,小切口、抓关键,制定该《指导意见》十分必要。
二、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26条,分目的意义、适用范围、管理制度及机构、地质管理、采场设计、井巷工程、施工管理、顶板监测、采掘机械化、巷道维修、采空区管理、外包工程、应急避险、应急救援、监管监察等内容。主要内容是:
一是明确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顶板管理的机构及必须建立的规章制度。明确了矿长是顶板管理第一责任人、班组长为生产现场责任人;明确了必须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采掘工种操作规程,从制度、机构层面保障安全生产。
二是明确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顶板管理的技术要求。地质工作是顶板管理的基础,要求配备地质管理人员,加强地质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掌握矿脉赋存情况;明确了图纸绘制的具体要求;明确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按照设计组织采掘活动,从技术层面保障安全生产。
三是明确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顶板管理的施工要求。明确依据顶板分级情况,确定顶板支护方式;明确在特殊地质(断层、软岩、破碎带等)情况下,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明确巷道修护、溜井施工等特殊作业方式的施工要求;明确井巷工程的质量管理,推广使用光面爆破技术。从施工管理层面保障安全生产。
四是明确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的管理要求。明确采空区优先选用充填方式进行管理;明确使用垮落法管理顶板的,采空区地表塌陷区的管理方式。从外部环境保障安全生产。
五是鼓励矿山提高采掘作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采深超过800米或生产规模超过30万吨/年的地下矿山要采用机械化撬毛作业;大力推进采掘机械化换人、智能化减人,逐步实现少人化、无人化,从装备层面保障安全生产。
相关链接: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关于印发《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顶板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