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转发淮河能源集团
煤业公司断层破碎带治理经验的通知
煤业公司断层破碎带治理经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9 18:08
信息来源:安全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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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煤安传〔2021〕19号
徐州市应急管理局,徐州监察分局,各煤矿企业: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转发淮河能源集团煤业公司断层破碎带治理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结合江苏煤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转变断层治理理念。各煤矿企业要迅速将《通知》传达至所属煤矿,认真组织学习借鉴淮海能源集团煤业公司断层破碎带超前治理经验,强化由过断层理念向治理断层理念转变,超前分析采掘工作面断层、岩巷揭煤等情况,加强地质条件变化管理,研究治理措施,强化现场措施落实,提高断层破碎带超前治理水平,切实从被动防范事故向超前防范事故诱导因素转变,增强煤矿风险防控能力。
二、强化监管监察执法。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采掘工作面过断层、过老硐、岩巷揭煤、托顶煤等条件下生产作业的检查,重点检查作业规程和措施的制定及现场落实情况,严格依法依规查处顶板管理和断层治理措施不落实的煤矿。
三、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判防控实施意见》,定期开展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建立健全“一矿一册”重大安全风险台账,加强有效管控。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组织开展一次大排查回头看,煤矿企业要认真分析专项整治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专题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快推进问题隐患的整改;监管监察部门要逐矿审查煤矿企业大排查自查报告,督促煤矿加快推进隐患问题的整改,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转发淮河能源集团煤业公司断层破碎带治理经验的通知 (略)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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