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
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四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0 17:11 信息来源:执法局 浏览次数:

苏安办〔2021〕29号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省政府令第140号)的要求,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了《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四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四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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