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汇交
和入库管理办法(修订稿)》印发
发布日期:2021-05-09 16:06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部 浏览次数:

2021年4月19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普查办)印发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汇交和入库管理办法(修订稿)》(简称《管理办法》)。

为扎实推进普查数据与成果汇交工作,国务院普查办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结合地方反馈意见,对《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汇交和质量审核办法(试行)》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本次印发的《管理办法》分为总则、职责分工、数据与成果汇交、数据与成果质量审核、数据安全、数据与成果入库和附则7个章节,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界定了国务院普查办、各级普查办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规定了数据与成果汇交、质量审核的方法、流程和范围,对数据与成果的安全保密和入库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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