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普查办印发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体系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20 16:05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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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工作,2021年4月7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普查办)印发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体系说明(简称《说明》)。
《说明》根据已印发的普查评估与区划类技术规范(试点版),由国务院普查办技术组会同各主要部门技术专家研究编制。《说明》阐述了本次普查“调查-评估-区划”的基本框架,分别阐述了调查是基础、评估是重点、区划是关键、规范是准绳、统筹是难点的内涵意义,并清晰解释了调查与评估、主要自然灾害(单灾种)评估与区域自然灾害综合评估、主要自然灾害防治区划与综合防治区划、主要自然灾害和承灾体管理部门和普查办(应急管理部门)、中央和地方等之间的关系。
《说明》总结提出了本次普查为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为我国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灾害风险防范、自然灾害保险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科技支撑的五大应用领域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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