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全面启动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发布日期:2021-04-20 14:38 信息来源:南通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南通市以“城市安全、美好生活”为主题,按照“系统推进、过程管控,统筹推动、综合施策,对标落实、精准治理”原则,全方位、系统化推进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一是定目标:创成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南通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将南通市创建成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力争入选国家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城市。借助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进一步加快健全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推进我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短板弱项,南通市紧紧围绕 “改善城市安全状况、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健全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城市安全监督管理、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增强城市安全应急救援”六个方面,通过创建,初步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是明举措: 16项举措提升群众安全指数。为扎实推进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南通市围绕有效控制城市安全事故指标、科学制定城市安全规划、加强城市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加快城市产业安全改造与升级、加强城市工业企业风险防控、强人员密集区域风险防控、加强城市安全文化建设、完善城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对创建工作提出了16项有针对性举措。在高层建筑消防方面,要求加强消防站点设施建设和维护,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力争将灭火救援响应时间缩短至5分钟。在城市公共设施风险防控这方面,要求重要燃气管网和厂站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100%;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定期开展老旧建筑、户外广告、店招标牌、玻璃幕墙、灯箱隐患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是抓推进:组织+保障 确保创建见实效。南通市成立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领导小组,所有参与创建工作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各有关地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具体计划措施,明确责任单位、任务清单、时间进度。同时,完善创建工作沟通联动协调机制,努力构建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还将把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纳入对地区、部门和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体系,组织对创建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估,及时监督检查重点任务和工程的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真正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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