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普查工作展情况和普查
动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动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2 10:12
信息来源:减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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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普查工作展情况和普查动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做好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和普查动态信息报送工作作了进一步要求。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普查办、省普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等。省普查办针对主要指标,对各市、各有关部门每月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通知》指出,各设区市普查办、省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梳理工作,总结提炼亮点、经验、成效等,向省普查办报送普查工作动态信息文稿。省普查办将组织编印《江苏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动态》,不定期印发。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调度了解基层情况,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报送时效性、准确性和报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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