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召开全省
丁二烯企业事故警示教育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8 17:44 信息来源:危化品安全监管处 浏览次数:

苏应急电〔2021〕21号

南京、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镇江、泰州市应急管理局:

经研究,定于2021年3月23日在南京召开全省丁二烯企业事故警示教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认真落实省领导在《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13-丁二烯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督促丁二烯生产、储存、使用企业深刻吸取“1·12”事故教训,有效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3日(星期二)下午2时(上午报到);

地点: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2楼9号会议室(方水路168号)。

三、参会人员

1.南京市、江北新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相关设区市危化处业务负责人;

2.全省涉及丁二烯生产、储存、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见附件1);

3.有关化工安全专家。

四、会议议程

1.学习省领导有关“1·12”爆燃事故批示精神;

2.通报“1·12”爆燃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3.交流分享先进安全管理经验;

4.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五、其他事项

请南京、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镇江、泰州市应急管理局于3月22日前将参会人员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报省应急厅危化处,并带队参加。请南京市应急局通知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作好经验交流准备。

联系人:张君华,电话:025-83332404;

附件:1.全省1,3-丁二烯生产、使用、经营企业名单

          2.报名回执表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18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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