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资金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发放流程
发布日期:2021-11-29 15:21
信息来源:救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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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方案》(苏财农改办〔2021〕8号)相关要求,现就受灾人员冬春救助资金、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发放流程明确如下:
一、户报
受灾户本人申请救灾补助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
二、村评
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并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乡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四、县定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将发放明细汇总表交本级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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