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1-07 15:13 信息来源:联席办 浏览次数: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目标,坚持依法依规,推进部门联动,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排查治理隐患,促进全省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全省所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处置方式为填埋和焚烧)。其中,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三、整治重点

1.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包括工艺)条件。

2.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4.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是否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单位采购及使用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7.是否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行专项培训,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是否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8.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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