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1-07 15:09 信息来源:联席办 浏览次数: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源头管控,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促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全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港口、码头及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三、整治重点

1.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包括工艺)条件。

2.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4.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是否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单位采购及使用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7.是否建立特殊作业管控程序,落实特殊作业审批手续。

8.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设备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以及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并规范建立设施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9.是否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是否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10.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法规规范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规范穿戴。

11.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2.是否存在以新材料、新科技、生物等名义而实际从事化工生产,是否准确界定化工企业类别并依法申请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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