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1-07 15:08
信息来源:联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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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在全省水利行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促进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全省水利行业所有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和水环境监测实验室中危险化学品使用。
三、整治重点
1.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
2.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4.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是否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单位采购及使用具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购买管制类危化品是否经公安部门许可或备案。
6.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7.是否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行专项
培训交底,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是否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8.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9.是否存在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是否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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