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1-07 15:07 信息来源:联席办 浏览次数:

一、总体要求

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菅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农业、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推动农业、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经营使用硝酸铵肥料、硝酸钾肥料的单位;经营使用敌百虫原药和兽用敌百虫的单位;使用液氨制冷的渔业船舶;使用液氨制冷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牛羊禽集中屠宰企业。

三、整治重点

(一)农业整治重点内容。肥料经营使用者的硝酸铵、硝酸钾存储及使用环节是否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经营使用敌百虫原药和兽用敌百虫的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渔业整治重点内容。使用液氨的渔业船舶是否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畜禽屠宰行业整治重点内容。使用液氨制冷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牛羊禽集中屠宰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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