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举办2020年全省第一期
粉尘涉爆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8 11:21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局 浏览次数:

苏应急电〔2020〕68号 

有关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省厅年度培训计划,定于8月24日至26日在南通市举办2020年全省第一期粉尘涉爆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7市暂未达到粉尘涉爆专项治理要求的重点木质粉尘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相关设区市粉尘涉爆企业监管执法人员,合计100人(人员分配详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解读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粉尘涉爆专项整治中的突出问题和治理措施、木质粉尘治理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及责任追究;组织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承诺。

三、培训方式

集中授课、现场观摩。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4日上午报到,下午2点半开班,8月26日中午结束;

地点:南通银座花园大酒店(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208号)联系电话:0513-80200000。

五、其他事项

1. 请有关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分配名额组织企业人员参训,并于8月20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至省厅宣教中心。

2.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派1人带队,负责参训人员的组织协调、身份核验等工作。

3. 企业参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书面请假,经设区市应急局审核同意,由企业副总以上人员代替参训;报到及培训期间,请相关设区市领队审核确认参训人员身份信息,发现身份不符的一律劝退;报名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予以通报批评,纳入重点执法检查对象。

4. 本次培训会议的培训费、食宿费由省应急管理厅承担。

5. 请参会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做好各项信息登记确认工作。

联系人:省厅执法监督局,俞卫国 025-83230735;省厅宣教中心,李建军 025-85554290、13951602738,董浩,13770777178电子邮箱:jsaqpx@sina.com。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8月17日



附件:参加培训人员分配表.doc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