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
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9 14:20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苏应急函〔2020〕131号 

各设区市应急局、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二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函〔2020〕8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应急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竞赛参赛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处室专人负责,周密策划实施,精心制订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落实竞赛保障经费。要紧密结合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的《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活动,全省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及省安委办、省法宣办、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大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知识,扩大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的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的主动性、自觉性,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促进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自觉。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参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安委会办公室、法宣办平台作用,借助政务微信、微博、抖音号,通过“报、网、端、微、屏”等新媒体平台,宣传竞赛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介绍训练赛、正式赛、决赛竞赛规则,告之线上答题竞赛模式,准确扫描二维码参加答题,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应急普法”logo线上点赞活动、应急普法抖音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自救互救等法律知识和应急技能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公共场所,提高全民应急法治安全素养。

三、建立督导机制,确保活动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竞赛组织机制,强化推动落实,总结亮点措施,抓好典型宣传,促进信息共享,加强引领引导。竞赛期间,应急部门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人群参赛的督促指导,每天一点评,每周一通报,定时进行工作调度,推动市县、部门之间形成互看互学互比良好氛围。活动结束,将对表现突出的市县、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应急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普法工作年度监测内容,各设区市应急局活动组织情况作为应急管理系统“七五”普法评先参考指标。

请各设区市应急局7月10日11:00前将所辖县(市、区)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联络员和宣传报道员名单汇总后,一并报送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联系人及电话:王亚楠、姜玉蝶,025-85479332(带传真);电子邮箱:jsaj85479332@163.com

附件:1.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二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略)

          2.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联络员联系表.docx 

(联系人:张晔,电话:025-83332382)

 

省应急管理厅       省司法厅        省法宣办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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