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6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01 17:45 信息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次数:

刘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通居民小区‘生命通道’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反映的情况非常客观,也是当前亟需抓紧解决的问题。此问题涉及住建、交通、公安、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循序渐进地加以解决。

我总队在打通“生命通道”行动中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推动省政府将“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万个以上,着力畅通消防通道”纳入省政府2020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推动省政府将《江苏省住宅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纳入2020年省政府立法计划,进一步明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工作职责。南京推广应用“宁停车”等智能预约停车APP,可快速寻找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题,减少占堵消防车道行为。二是深入开展整治。提请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下发《江苏省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住建、交通、公安、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工作职责。依法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并积极推广应用智能图像识别等信息化监测系统对“生命通道”进行管理。今年以来,共施划标志标线8.75万处,设置警示标牌6.2万处,清理违规占堵行为5.56万处,查处违规占堵行为8189处。三是广泛宣传教育。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组织各地张贴通告100万余份。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事故案例,告知群众消防车通道设置区域及标准要求,广泛宣传堵塞占用消防车道危害、法律责任、典型案例,督促居民自觉规范停放。畅通96119举报电话,核查处理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四是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按照“1+N”模式,组建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使用专业队,承担紧急情况下的建筑消防设施实操任务。所有消防站配备2套以上快速移车器,第一时间清理灭火救援途中占堵车辆,有效提高灭火救援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结合江苏省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深入推动打通“生命通道”工程,指导各地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与住建、交通、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集中开展“生命通道”法制和常识宣传,完善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关切的消防车通道热点问题。实时跟进“新增10万个公共停车泊位”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协调相关部门优化提高新、改、扩建项目停车位规划配建指标,利用闲置地块新建临时停车场,推行共享停车资源制度、实施错时停车。推动加快出台《江苏省住宅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单位、物业、公民的法定职责,构建完善的消防车通道管理法规体系。

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继续关注消防安全问题,帮助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推进消防工作。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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