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8年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1号;邮编:210024;电话:025-83332337;电子邮箱:jssafety@js.gov.cn)。
一、 总体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2号)等文件精神,紧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积极扩大公众参与,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时间公开国务院和部省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汇总发布与本系统工作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定期向全社会公开全省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不见面清单按统一规范在省政府服务网和门户网站发布,并实行动态调整。积极推进“两随机一公开”,按季度通报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栏目网上发布和向省公共信用平台推送机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8〕171号)要求,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主动公开。强化财政信息、人事信息、重点工作、统计数据等基本信息发布,突出做好预测预警、事故挂牌督办、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情况通报等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政策性文件做到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微博微信和报纸、杂志等媒体发布《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江苏省安全生产约谈办法》等政策文件系列解读,深入阐述文件的重大意义、精神要旨和主要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择机发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认真做好政务舆情监测,落实专人收集舆情,建立舆情专报制度,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遇突发事件,积极协调宣传部门、事发地党委政府第一时间做好相关发布工作,主动引导舆论。畅通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渠道,规范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和回复时限,积极做好网上来信办理、答复工作,较好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难点问题。三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与江苏卫视、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新华日报》《中国应急管理报》等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宣传报道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刊播公益短片、滚动字幕、提示警示。发挥门户网站、《江苏安全生产》杂志、微博微信等自办媒体的作用,实现交互传播,形成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的信息发布格局。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落实省政府“不见面审批”改革要求,修订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含委托事项)申请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并及时发布,确保行政许可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公开运行。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规定,细化了许可过程各环节和有关资料的衔接、流转程序,规定了各环节的办理时限和工作分工。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对接系统,完善了查询、汇总、提醒功能,优化服务方式,推动“一门”与“一网”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一网办理”,全面实现群众和企业“不推一扇门,不见一个人,办成所有事”。建立“不见面审批”数据运行质量情况月通报制度,每月定期对省厅各项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在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60个省级部门政务服务网运行指标的通报中,省应急管理厅(省安监局)当月办件合格率、当月有效电子证照数均排名前列。
(三)圆满完成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积极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制定印发《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7个试点地区,对安全监管部门政务公开目录制定提出了10个方面15条参考意见。召开全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试点工作推进会,具体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先后专题赴南京市建邺区等试点单位开展调研工作,听取试点单位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细致答疑解惑,解决实际问题。成立验收工作组,抽取苏州工业园区、无锡滨湖区、徐州新沂市、宿迁沭阳县4个地区,进行试点验收和调研,对其他3个试点地区组织了书面验收和调研。通过指导试点单位梳理权责清单、细化政务公开目录、统一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和指南、嵌入现有业务流程、搭建政务公开平台等,进一步规范了试点地区安全生产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标准和内容,提供了标准化指引,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全面推进网站改版升级。为顺应政府机构改革,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传发〔2017〕96号),结合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最新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强化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互动交流三大版块建设,完善了栏目设置和内容管理,积极整合网上服务资源,实现政务服务数据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同源发布,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实效。强化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和审核校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委托技术公司进行季度检测,深入查找和梳理网站存在的问题,促进有效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门户网站。截止12月31日,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6条,其中各类新闻动态690条,通知公告250条,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信息18条,政策文件和解读15条,事故调查处理信息16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2条,其它185条。发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约29万条。
(二)新闻发布会。围绕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要点、“安全生产月”活动、学习贯彻《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江苏省安全生产约谈办法》等规章制度、机构改革等中心工作, 召开有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省电台、电视台等十多家省级新闻媒体参加的新闻发布会4次,会后发布、转载新闻共计80多条,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群众关切。
(三)微博微信。“江苏应急与管理”政务微博围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常识、经验做法、时事情况等及时更新动态,全年共发布信息1029条,总阅读量209万人次,粉丝1.33万人。“江苏应急与管理”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信息688条,阅读量约515万,吸引粉丝10.4万余人,较去年增长2.2万余人,在全国省级安全微信排行榜、全省政务微信排行榜中名列前茅。
(四)主流媒体。全年在《中国应急管理报》刊发我省安全生产报道90余篇,《新华日报》、江苏卫视、江苏人民广播电台等省主流媒体报道30余篇,集中报道了我省在安全生产执法、改革发展创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等方面新举措,以及季节性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月”和江苏万里行期间,中央新闻媒体和省主流媒体共报道相关内容35篇。
(五)公共查阅点。向省档案局移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件420份,电子文件105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0件,其中,网上申请7件,书面申请3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同意公开1件,不同意公开2件(涉及商业秘密),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件。所有申请均按规定进行答复,按期答复率100%。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诉讼1件。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任何费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公开内容有待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部门协同需进一步强化等。2019年我厅将根据国家和部省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重点以及重要工作节点,突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依法监管、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的发布。发挥好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办媒体在舆论引导、政策解读、互动回应等方面的优势,注重运用数字解析、图表图解等易读易懂、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质量和影响力。利用广播、通讯网络等方式,发布预测预警信息,普及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提升社会安全防范能力,提高全民应急安全素质。
二是继续完善公共服务事项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相应的职能调整,组织修订全省应急管理条线统一标准化权力事项清单,完善统一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标准化事项清单及配套的服务指南。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及时对接更新政务服务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全面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条件一致、时效一致、结果一致的办事服务。
三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加大培训力度,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信息处理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