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李家沟煤矿“1·12”重大煤尘爆炸等
四起煤矿事故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2 09:55 信息来源:安全监察处 浏览次数:

苏安办〔2019〕8号

有关产煤市、县安委会,徐州煤矿安监分局,各煤矿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煤矿“1·12”重大煤尘爆炸等四起煤矿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9〕2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做好《通报》的传达贯彻。各煤矿企业要迅速将《通报》传达至所属煤矿,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举一反三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严控事故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事故。产煤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徐州煤矿安监分局要认真学习贯彻《通报》,并将有关要求刚性落实到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中,严守安全底线,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重大灾害源头防治。各煤矿企业要坚持从源头防治重大灾害。冲击地压方面,从设计上就要防止应力集中,加强监测预警,严禁在有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地点)多单位平行或交叉作业,严禁防冲解危与采掘等活动平行作业;瓦斯方面,坚持零超限管理,加强监测监控,防止瓦斯积聚,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停产分析、采取措施;水害方面,严格落实探放水“一工程、一措施”、“三专两探一撤”等要求,实施老空水害防治“四步工作法”(查、探、放、验);火灾方面,加强监测监控,强化井下火区及密闭管理,杜绝机电设备失爆;煤尘方面,落实综合防尘措施,杜绝煤尘飞扬或积聚,强化煤尘在线监测系统使用;高温热害方面,建立完善机械制冷降温系统,严禁超温作业。

三、抓实煤矿安全管理重点。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结果,下达切实可行、均衡合理的生产指标,督促所属煤矿合理安排每日、每班的生产任务,从容组织生产作业。严格落实国家煤监局发布的第四批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立即淘汰有关机电设备,并加强对在用和备用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加强“三违”治理和班前排查,强化放炮、电焊、大件提升运输、安装拆除、老空水排放等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加强对职工的体检工作,对不适应井下作业的病患职工要果断调离井下岗位。

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落实《全省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方案》,对7处生产煤矿逐个开展“体检式”重点监察,严格处置每一处高风险煤矿;要聚焦四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教训,结合全省煤矿2019年度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发现的问题,通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解剖式”监察和“零点执法行动”,推进煤矿依法办矿、管矿;要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发现“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责令煤矿停产整顿,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顿不合格的一律提请关闭。

五、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强化值班值守,加强对重点煤矿、重点头面的调度检查,开展明查暗访和动态监管监察;各煤矿企业要开展隐患自检自改,落实包矿盯守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做好防寒防冻、停产检修、复工复产等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煤矿“1·12”重大煤尘爆炸等四起煤矿事故的通报(略)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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