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委会关于对苏州市
“6•16”较大火灾事故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6•16”较大火灾事故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9 17:09
信息来源:统计中心(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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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
6月16日16时18分许,你市高新区嵩山路206号世好包装公司厂房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
按照《江苏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苏安〔2010〕17号)和《江苏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工作程序》(苏安办〔2015〕99号)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你市“6•16”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自接到挂牌督办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如下事项:
一、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二、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经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对事故批复结案。
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汲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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