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1434/2018-00045 分        类 危化监管  通报
发布机构 省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8-02-08
标        题 省安监局关于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一级、 二级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        号 苏安监〔2018〕2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通报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一级、 二级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情况
时        效
省安监局关于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一级、 二级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2-08 15:09 浏览次数:

苏安监〔2018〕22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的通知》(苏安监电〔2017〕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方式,对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逐一开展了专家会诊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省共检查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253家(其中: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217个,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66个),共查出隐患6792条,其中需要停产停业整改的隐患111条,共处罚款29.2万元,停产停业整顿18家,关闭3家。截止2018年1月31日,已有6570条隐患完成整改,整改率96.7%,尚有222条隐患未完成整改,其中重大隐患82条。(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如无锡市江阴倪家巷新材料有限公司动火作业票票证内容不规范,未经审批即开始作业;江阴正邦化学品有限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前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走形式,未明确具体检测内容。二是部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低,未按要求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如南京市江苏德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EO厂区一期EO储罐没有装备液位超高报警和自动联锁装置;苏州市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氟化氢储罐出料管道、二氟一氯一烷、二氟乙烷、二氟甲烷储罐和淮安市实联化工(江苏)有限公司氨球罐出料未装备紧急切断装置;南通市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和淮安市巴德聚氨脂科技有限公司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重大危险源未装备独立安全仪表系统等。三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如淮安市中海华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制氢装置部分仪表挠形管接头脱落、氨储罐缓冲罐腐蚀严重、部分压力管道未定期检测;宿迁市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二硫化碳库区安全警示标志偏少,管道物料流向未明确标注等。四是专家会诊检查存在执行《通知》要求不严格,检查不深入、不彻底,对问题和隐患指不出来、改不到位,行政处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如连云港市会诊检查专家组专家数量和检查时间不符合《通知》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将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等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加强检查执法,对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安全仪表系统等的,一律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设备设施使用,经整改仍无法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二)压实隐患整改工作。各地应对照专家会诊检查隐患清单,督促相关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整改方案,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隐患整改情况签字确认,做到隐患整改、验收、确认闭环管理,确保2018年6月30 日前全面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三)从严开展执法检查。各地要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严查处。省安监局建立重大隐患整改月报制度,定期调度全省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和督查。请各设区市安监局从3月开始每月20日前书面上报辖区内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加盖公章),省安监局监管三处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025-83332435。

 

附件: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江苏省安监局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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