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发布日期:2018-12-29 11:13
信息来源:政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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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设区市安监局考核验收,省应急管理厅抽查,以下单位拟确定为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弄虚作假事项并经查实,将取消达标资格。
南京市江北新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无锡市新吴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无锡市惠山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无锡市梁溪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苏州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南通市崇川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南通市港闸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连云港市灌云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连云港市海州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盐城东台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盐城市响水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盐城市滨海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盐城市亭湖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镇江市丹徒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镇江市润州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宿迁市宿豫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4日
联系电话:025-83230735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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