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结果的通报
苏煤安〔2018〕38号
各煤矿企业,徐州市安全监管局,徐州煤矿安监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为2019年煤矿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促进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局立足“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组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和技术专家,于2018年12月10~13日对全省煤矿2019年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年度计划及采掘接续:部分矿井核定生产能力没有按规定进行重新核定,年度产量计划按矿井核定能力安排,月度产能调节困难,安全生产压力较大;部分矿井采掘接续紧张,掘进进度计划没有充分考虑冲击地压等灾害治理措施实施时间。
(二)通风系统方面:部分矿井通风系统复杂,通风设施数量较多,通风流程长,通风阻力偏高或分布不合理,通风系统管理难度较大;个别矿井采区巷道受采动压力影响,存在巷道失修、通风设施变形等问题,加之生产水平、采掘工作面数量偏多,导致矿井通风系统复杂,风量紧张。
(三)防灭火方面:部分矿井机轨合一巷道较长,没有将外因火灾纳入重大风险范围采取防控措施;个别矿井工作面自然发火风险较高,需要加强防灭火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措施。
(四)地质及水害防治方面:部分矿井深部区域勘探程度不够,应加强井下探测工作,进一步验证陷落柱、断层的真实性及其含(导)水性,必要时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对提高开采上限、探放老空积水设计、地质勘探设计等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五)冲击地压防治方面:部分矿井对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安全投入不到位,装备水平不高;未按照防冲要求重新核定矿井生产能力;部分工作面受地质和开采技术条件影响,冲击危险程度较高,采区及工作面防冲设计不完善;个别矿井防冲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
(六)机电运输方面:个别矿井井筒变形,对提升系统安全运行影响较大,应持续加强监测,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部分矿井运输系统复杂,设备设施数量多,要强化日常检查维护,保证安全可靠运行,要加快运输系统改造,提高自动化程度,简化优化系统。
(七)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方面:部分矿井技术管理人员紧缺,个别专业的技术人员配备数量达不到要求;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图纸资料填绘不完整,安全技术措施及设计审查审批程序不规范。个别矿井生产头面和水平多,生产系统复杂,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应进一步简化优化生产系统,大力实施煤矿“四化”建设,减人提效,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要求
本次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发现共性问题5条,提出共性建议4条,发现个性问题57条,提出个性建议83条。反映出部分矿井基础工作不扎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不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结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红线”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强化“红线”意识,坚持“零死亡”目标,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办矿、依法治矿、依法管矿。要高度重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防止盲目乐观,清醒认识本单位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健全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基础建设,加大安全投入,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落实管理责任,切实整改事故隐患。针对通报问题和企业自审提出问题,各煤矿企业要按照责任分工,逐项落实管理责任,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全面落实整改。在整改自身问题的同时,要对照其他企业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并将整改情况于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我局。我局将在监察执法中对问题整改情况逐条进行复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坚持“安全第一”,科学制定生产经营指标。各煤矿企业要认真研判2019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认真分析瓦斯、水害、冲击地压、自然发火、提升运输、顶板管理等方面问题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依据灾害治理能力制定年度生产计划指标,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依法依规、从容有序组织生产,确保生产布局合理,采掘接续平衡,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在今后的安全监察执法中,发现矿井因生产计划指标过高导致安全管理放松、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下降、安全隐患增多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责任。
联 系 人:吴祚清 联系电话(传真):025-8333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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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