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1434/2017-00101 | 分 类 | 综合 通知 |
发布机构 | 省安委办 | 发文日期 | 2017-05-05 |
标 题 |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江苏发展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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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苏安办电〔2017〕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做好江苏发展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 ||
时 效 |
江苏发展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安办电〔2017〕9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江苏发展大会是由江苏省委、省政府主办的重要盛会,是全面深化江苏对外交流合作的平台载体,对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发展大会安保维稳会议精神,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为江苏发展大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保持“双下降”,实现了稳中有降的良好开局。但必须清醒认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有的地区事故总量居高不下,一些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却蕴含极大安全风险。对此,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红线意识和担当意识,坚决防止和克服盲目乐观、松劲懈怠、麻痹大意等。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坚持综合施策,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要牢固树立“事故可防、风险可控、灾害可治”的理念,以防范遏制重特大和有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抓住关键处,找准着力点,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烟花爆竹以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电气火灾、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一要强化隐患整治。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严格落实隐患销号制度,实施闭环管理。要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进行风险分级管控和分类治理,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二要强化监管执法。要以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抓手,加大事前监管执法力度,把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作为执法重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违法事实聚积较多的企业,依法采取停电、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始终保持严处重罚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公开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件,力求处罚一个,警示一片。要通过“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存在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并采取多部门联合惩戒。三要强化检查督查。要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模式,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认真细致地开展检查督查,重点检查江苏发展大会期间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各类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整顿和关闭的情况;发展大会相关场所核心区域及周边区域严防严控情况等,对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从严抓好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三、加强值班值守,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要加强江苏发展大会期间的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企业现场临机处置制度。5月19日至21日前后,所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必须驻守企业,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力量,强化应急演练,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快速应对、有效稳控,努力把事故的损失和影响减到最小。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和建设。要认真落实事故信息和紧急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渠道顺畅,保证上传下达及时,保证问题处置得当。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