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四项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句容市安监局 发布日期:2017-05-19


句容市制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四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备案制度。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和监督检查计划报该市安监局备案。

二是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每季度向市安监局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其他部门(单位)每半年报送一次。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市安监局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前往有关部门听取工作报告并进行相关检查。

三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查制度。市安监局根据市政府授权,采取监督检查、抽查验证、通报意见、反馈结果的方式,依法对本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管委会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是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制度。通报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并作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奖惩的依据。安全生产突击暗访、综合监管督查、专项督查工作每开展一次通报一次;典型经验及其他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通报。

通过建立综合监管四项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考核有据可依,有效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编辑:(俞茜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