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1434/2017-00105 | 分 类 | 综合 通知 |
发布机构 | 省安委办 | 发文日期 | 2017-03-28 |
标 题 |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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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苏安办电〔2017〕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 ||
时 效 |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安办电〔2017〕6号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在此期间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是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多发的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及本单位实际,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部署,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加大对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力度。要加强道路交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农村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农用运输车群体性载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要充分吸取近期省内外旅游大客车事故教训,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路检路查,落实“六必查、两比对”措施,严查重处超员超载、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飞机),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二是加强火灾防范工作。清明节历来是火灾易发期,再加上当前天气干燥,火险风险居高不下。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采取有力措施,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加大对祭祀扫墓活动集中场所的监管力度,制定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做到严防死守,严格管理野外用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增强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提高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能力。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