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苏安监办〔2017〕66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以下简称《判定标准》)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落实:
1.强化标准宣贯,深刻理解标准内容。各地要立即将本通知传达至县(市、区)、化工集中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和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判定标准》,深刻理解《判定标准》内容,准确把握《判定标准》的内涵和实质,迅速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深化风险管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有关企业要立即对照《判定标准》排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自查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绝不允许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各地要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作为重点工作内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全力推进辖区内相关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3.严格检查执法,铁腕治理重大隐患。省局组织编制《判定标准》对应条款的违法依据、处罚条款和标准对照表,建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报制度,定期调度、通报、督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台账。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安监部门,并由企业负责整改闭环。对安监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一律由属地安监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一律由属地安监部门负责督办或挂牌督办;一律由企业按照标准规范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组织评估后闭环。各地要铁腕治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 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