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采取有力措施
不懈怠不松劲防事故防反弹确保全省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6 11:13 信息来源:监管二处 浏览次数:

苏安办电〔2017〕19号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月份以来,全省各地、各有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一个坚决杜绝、两个继续下降、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力打好党的十九大期间除隐患、保稳定、护安全攻坚战,实现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切实加强当前和今年后两个月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思想懈怠、工作松劲等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

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保持“双下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事故。但必须清醒认识,这一形势是在各层各级齐抓共管高压之下、是在特殊时期采取特殊措施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况且有的地区事故总量仍处高位,部分行业领域事故不降反升,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长期没有发生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容易滋生盲目乐观思想、麻痹侥幸心理、消极厌战情绪,出现思想松懈、工作松劲、监管松弛的现象,对此必须保持高度警觉和警醒。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各层各级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李强书记、吴政隆省长决不能有丝毫懈怠、决不能存丝毫侥幸、决不能留丝毫死角的指示要求,始终保持工作恒心和韧劲,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善始善终地抓好年度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地做好当前和今年后两个月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严格管控复产复工和危险作业

对危化品、冶金、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有建设项目试生产、装置开停车或重大工业调整、主要生产设施检维修等重大生产变更事项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员工岗前操作再培训和安全生产再教育,备齐应急处置设备、器材、物资,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需要实施动火作业的,继续升格特殊作业管理,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动火作业票,严格制定动火作业计划,严格动火作业现场分析,严格动火作业过程监审。凡因动火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实施提级事故调查,依法严肃处理。高危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的,要聘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检查安全条件,审核企业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出具企业具备安全条件确认书后上报属地安监部门,方可组织开工复产。

三、持续推进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7月份以来国务院安委会督导督查以及“回头看”的反馈意见,坚持把问题隐患整改一抓到底,对全省大检查期间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进行“过筛式”排查,并持续开展对标查找、照单整改,做到缺项必补、问题必改。各县(市、区)要列出清单逐条逐项整改,各设区市要抓好挂牌督办问题隐患的跟踪落实,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度并严格督促,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坚决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使检查、整改、销号形成完整的闭合管理。省安委办将开展暗查暗访,对存在问题突出、整改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问责通报,相关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要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作为推动问题隐患整改的重要抓手,结合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通过强化事前执法、严格“四个一律”措施、公开曝光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等多种手段,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和责任事故查处力度,倒逼企业健全完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四、突出抓好冬季安全专项整治

要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四季度部分企业赶工期、抢进度的意愿强烈,三违、三超极易“回潮”等问题,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方面:对深秋初冬团雾、寒潮、霜冻等不利天气,实行提级交通安全管控。持续开展“两客一危”集中整治,落实危化品运输车辆高速放行后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路段、重点水域、民航铁路及机场、车站的检查,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建筑施工方面:督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主体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重点治理人为因素可能导致发生险情和事故的行为,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危险化学品方面:有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大列入“红表”、“黄表”企业的整治力度。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防冻保温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仪表、重点储罐设置紧急切断装置的巡检力度。煤矿和非煤矿山方面:加强煤矿水害、火灾、瓦斯、冲击地压、煤尘、高温地热等灾害治理,强化措施现场落实兑现。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坚决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凡灾害威胁严重,没有把握保证安全的煤矿或者采掘工作面,必须坚决停产停工。严格执行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制度。强化非煤矿山防范中毒窒息、火灾、透水、坠罐跑车、冒顶片帮、边坡坍塌等六类事故的专项整治。冶金等工贸方面:继续开展冶金煤气防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防喷溅专项治理,开展对粉尘涉爆企业隐患整治的核查复查,对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按要求的企业进行“回头看”。消防方面:针对秋冬季火灾特点和防控难点,深化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以及“群租房”等重点场所,推进“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专项行动。同时,持续开展水上交通、城市燃气、油气输送管道、特种设备、海洋渔业、旅游、民爆、农业农村安全、水利、民航、电力、铁路、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

五、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四季度出现的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测、预报、预防工作,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要将桌面演练与实际演练结合开展,督促企业完善现场处置方案,提高企业预案与政府及部门预案的有效衔接,认真组织对企业员工的应急教育培训,强化企业事故初期处置能力。要细化明确各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职责,建立联动响应工作机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省安委办将实行“零点抽查”并进行情况通报。要完善舆情监控系统,提高事故信息特别是重点行业事故信息的收集效率,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准确核实,及时启动信息处置程序,科学高效处置突发事故。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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