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安协〔2016〕7号
各有关单位、人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以及《江苏省安监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安监〔2013〕8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工贸行业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评审人员对照国家专业评定标准的评审能力和企业自主达标升级创建能力,全面有效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完善提升工作,熟悉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程序和方法,更好地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管理工作,江苏省安全生产协会将于2016年10月在南京举办“工贸行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市工贸行业、安监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
2.从事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评审机构的负责人、评审员、评审专家;
3. 工贸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解读;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要点讲解;
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要点讲解;
4.《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要点讲解、管理体系审核基本知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审知识讲解;
5.《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 7009- 2013)、《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要点讲解;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等文件要点讲解;
7.《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要点讲解。
三、培训时间
第三期:201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10月9日9:00至17:00报到,10月12日上午12:30结束)
第四期:2016年10月12日至10月15日(10月12日13:00至17:00报到,10月15日上午12:30结束)
四、培训地点
地点:南京曙光国际大酒店(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07号)
交通:从机场乘坐地铁S1号线从南京南站下,转乘地铁1号线南京站下车,4号出口西行200米即到;市区乘坐地铁1号线从南京火车站下,4号出口西行200米即到;从南京火车站西行200米即到;从南京南站乘坐地铁1号线,南京站下车,4号出口西行200米即到;从小红山客运站步行约1.5公里即到,打车约11元。
五、其他事项
1. 参加培训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
(2)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等相关行业安全技术或管理从业经历。
2. 培训费 900元/人。单位集体报名培训费可先期汇入以下帐号,个人报名仅在报到时收取现金。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账户名称:江苏省安全生产协会
开户银行:浦发北京西路支行
账号:077454291002711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7号江苏化工大厦
电话:025-83332316
3.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须于2016年10月1日前在网上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名网址: http://www.jssrcc.com.cn/peixun/index.asp
完成报名后请在系统界面直接打印报名表,于报到当天提交,以便现场资格审查、存档。
现场报名材料包括:
(1)2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
(3)《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班报名表》打印1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字。
(4)汇款学员请提供汇款凭证扫描件。(汇款凭证上备注:培训费发票抬头及学员姓名;同一家单位只开一张培训费发票,如有特殊要求请注明。)
4. 参加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由江苏省安全生产协会颁发《工贸行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联系人: 李 漾,电话:025-85282881,手机:13390794266; 彭建兰,电话:025-85282881;
传 真:025-85477840。
江苏省安全生产协会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