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1434/2016-00113 | 分 类 | 综合 通知 |
发布机构 | 省安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6-12-23 |
标 题 | 省安委会关于对各市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 | ||
文 号 | 苏安〔2016〕3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通知对各市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督查有关事项 | ||
时 效 |
苏安〔2016〕3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现就对各市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督查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督查领导小组。副省长、省安委会常务副主任马秋林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安委会副主任王志忠,省安监局局长、省安委会副主任陈正邦任副组长。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与督查内容
(一)考核内容
依据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的《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苏政办发〔2016〕128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年度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进行考核。
(二)督查内容
一是各地尤其是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情况;
二是各地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冶金工贸、烟花爆竹等落实冬季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情况;
三是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会、省安委办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清单整改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
1月4日至10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组带队领导确定后自行通知。
五、人员分组
第一组:考核与督查南通市
组 长:高 清 省经信委副主任
组 员:钱圣林 省安监局财务处处长
曹益民 省旅游局综合法规处副调研员
徐 鹏 省安监局统计中心副科长
联系人:沙海峰 省经信委企业服务处副主任科员
第二组:考核与督查扬州市
组 长:陈玉峰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组 员:张明琦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副处长
唐 艳 民航江苏监管局副调研员
马新耀 省安监局监管二处主任科员
联系人:刘晓琨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全处科长
第三组:考核与督查盐城市
组 长:纪 迅 省住建厅副巡视员
组 员:张政田 省水利厅安全处副处长
姜红年 江苏煤监局安全监察处副处长
俞永春 江苏能源监管办安监处副处长
联系人:夏 亮 省住建厅质量安全处主任科员
第四组:考核与督查常州市
组 长:梅正荣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组 员:谭瑞兵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处处长
娄昌平 省公安厅交管局安全处副处长
刘海丰 省安监局财务处副调研员
联系人:揭 晓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处主任科员
第五组:考核与督查泰州市
组 长:张 前 省质监局副局长
组 员:沈晨东 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处长
张瑞宏 省农机局安全监管处处长
徐海涛 省海洋与渔业局预报减灾处副处长
联系人:王麒猛 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局主任科员
第六组:考核与督查宿迁市
组 长:张海涛 省总工会副主席
组 员:臧铁柱 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程继平 省安监局人事培训处副调研员
王彦强 省经信委企业服务处主任科员
联系人:董 雷 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主任科员
第七组:考核无锡市
组 长:赵利复 省安监局副局长
组 员:曾宪华 省安监局监管三处处长
曹勇兵 省消防总队防火部副部长
联系人:李正宇 省安监局监管三处主任科员
第八组:考核与督查苏州、连云港市
组 长:喻鸿斌 省安监局副局长
组 员:孙友和 省安监局监管二处处长
秦德生 江苏海事局安全处处长
蒋龙泉 省铁路办质量安全处处长
联系人:马文曲 省安监局监管二处科员
第九组:考核与督查淮安市
组 长:徐 林 省安监局党组成员、江苏煤监局副局长
组 员:邓江波 江苏煤监局安全监察处处长
吴尚松 省住建厅质量安全处副调研员
赵洪海 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副调研员
联系人:裴云龙 江苏煤监局安全监察处副主任科员
第十组:考核与督查镇江市
组 长:陈忠伟 省安监局副局长
组 员:乔 勇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处长
杨跃清 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局副调研员
童培新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监察专员
联系人:缪春锋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主任科员
第十一组:考核与督查南京市
组 长:赵启凤 省安监局副局长
组 员:武 奇 省安监局统计中心主任
何 健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处副处长
联系人:吴贵仁 省安监局统计中心主任科员
第十二组:考核与督查徐州市
组 长:单昕光 省安监局副巡视员
组 员:曹永荣 省安监局执法监督处处长
赵 兵 省能源局油气处处长
王兴鸿 南京铁路办事处安监室副主任
联系人:陈健永 省安监局执法监督处主任科员
六、方式方法
(一)考核方式
1.开展自评。各市政府依照《考核办法》逐项进行检查,形成自查自评报告,真实客观确定分数。
2.现场核查。考核组听取各市政府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对照《考核办法》内容逐项进行核查。考核组在各市考核不少于2个县(市、区),随机抽查的乡镇(街道)、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各不少于4个。
3.意见反馈。考核结束,考核组向各市政府反馈考核意见,并提出工作建议。现场不反馈打分情况。
4.考核评分。各考核组形成对各市政府考核意见和考核得分,并对扣分项和加分项进行详细说明。1月11日前将各市政府汇报、考核细则自评表、发现问题和隐患清单、考核与督查情况反馈、考核最终分数说明等材料一并报送省安委办汇总。
5.通报结果。省安委办形成对各市政府考核结果意见,报请省政府审定,按照《考核办法》规定,由省安委会分别通报各市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并抄送省委组织部、省综治办、省文明办。
(二)督查方式
对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由各考核组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一并进行。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实地检查、公开曝光等方式方法组织实施。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在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工作考核的同时,积极配合省安委会各考核与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
(二)认真细致,从严从实。各考核与督查组要采取“两随机一公开”方式,深入企业一线掌握真情实况,严肃认真地开展考核与督查工作。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三)及时反馈,跟踪督办。考核与督查工作结束后,各考核与督查组要向当地政府反馈考核与督查情况,并形成考核与督查情况总结报告。对督查时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当场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交办,并抓好后续整改督办,实现闭环管理。
联系人:曹迎春 电话:025-83332382
邮 箱:jsaj83332382@163.com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