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 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23 14:02 信息来源:监管三处 浏览次数:

苏安监〔2015〕39号

各市安监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监局:

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机制,是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础工作和基本要求。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规范日常安全检查行为,发挥生产班组和岗位职工日常安全检查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加强企业班组和岗位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企业班组和岗位日常安全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根据《导则》要求,企业隐患排查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等多种方式,其中日常隐患排查,是企业最基础、覆盖范围最广、检查频次要求最高的检查方式。班组是企业生产活动的最小单位,岗位员工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具体执行人,是生产作业现场的直接责任人,也是落实隐患排查责任、开展日常安全检查的最基层力量。落实班组和岗位隐患排查责任,加强班组、岗位职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是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也是岗位职工全面熟悉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信息、减少违章作业的手段之一。各企业应当高度重视班组和岗位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把它纳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涉及各生产作业岗位的日常安全检查机制,通过常规化、制度化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作业现场、设备设施的事故隐患,保证企业的生产安全。

二、进一步明确企业班组和岗位日常安全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企业班组和岗位日常安全检查包括岗位职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应重点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1. 交接班检查。生产班组在交接班时,上一班应当对本班生产过程中工艺指标执行情况、设备仪表运行和使用情况、出现的异常、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及已采取的预防措施、未完成的工作和下一步应当注意的事项等进行安全交底,交、接班人员共同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经双方签字确认 。工艺过程或设备设施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得随意交接班,工艺设备方面的问题未弄清楚不得随意交接班,事故状态下或事故现场未处理完不得随意交接班。

企业应当建立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班组交接班制度和交接班例会制度,明确各班组交接班的内容、流程和要求,编制符合班组和岗位特点的交接班记录表,并督促各班组和岗位认真执行。

2.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的巡回检查。生产过程中生产班组各岗位操作人员的巡查,主要侧重于在本班组、岗位职责范围内,检查生产过程中工艺参数是否符合工艺要求、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设备管线等是否存在跑冒滴漏、仪表及检测器件是否正常工作、作业现场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等。一般情况下,班中现场巡检应当规定巡检路线,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有条件的应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企业要结合各岗位操作规程以及生产工艺的规定,将巡回检查内容细化为检查表,做到“一岗一表”,内容应涵盖本岗位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设施以及工艺指标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检查表应内容全面、要求明确、具有可操作,明确“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

三、进一步落实企业岗位和班组日常安全检查责任

企业要把落实岗位和班组日常安全检查制度作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健全制度、落实责任,逐步实现日常安全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制度的有效执行。

1. 健全检查制度。企业要根据 《导则》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班组交接班制度和岗位安全检查制度,规章制度要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做到内容具体、流程清晰、要求明确。

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企业要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有关专家,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风险分析结果,确定各班组、岗位日常安全检查的路线、内容和关键点,确定交接班时必须完成交接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岗位巡检安全检查表和交接班检查表。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可聘请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指导、参与检查表的编制。工艺、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应及时调整检查表的内容。

2. 全面开展检查。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制度化的班组和岗位日常安全检查制度。要加强对班组岗位日常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企业的车间级和厂级日常安全检查,要将班组交接班检查和岗位职工的巡检完成情况和效果,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的内容。

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应当专项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检查的培训,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操作。各生产班组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使岗位职工全面掌握交接班检查表和巡检安全检查表的内容和要求,加强学习交流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责任心和安全检查的能力。

3. 及时治理隐患。企业要加强对安全检查结果的跟踪管理,定期对班组和岗位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归纳梳理、评估分级,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解决共性问题。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规定通过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报当地安监部门。

要把班组和岗位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和企业外聘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外聘安全专家的指导督促作用。企业外聘专家开展安全检查和提供安全服务,应把对班组和岗位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和检查结果,作为专家服务和检查的内容之一,指导企业科学编制和有效执行检查表的内容,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查找共性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4. 落实检查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班组和岗位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制定、修订企业安全检查规章制度。要明确各管理部门的责任分工,督促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有效落实。要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设立专项资金,对班组和岗位日常安全检查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时,要对企业开展班组和岗位日常安全检查情况专门进行汇报。

企业要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认真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的及时、公开予以奖励,对因安全检查不负责、走过场,导致发生事故(未遂事件)的予以处罚,鼓励职工主动发现和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提高岗位职工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能力和自觉性。企业班组和岗位日常安全检查要纳入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体系,建立专项工作台账。

四、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班组和岗位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1.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建立班组和岗位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的督查指导,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议、文件、培训、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宣传扎实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区域性安全生产协作平台,加强企业间的交流和互助,建立和完善企业班组和岗位日常安全检查机制。要发挥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帮助指导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开展工作。

2. 各地安监部门在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查时,要把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的内容之一,对企业安全检查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检查工作台帐和记录等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到位。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安全培训,应当增加建立班组和岗位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的内容,并纳入考核内容。对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督促企业安全检查制度的有效落实。

3. 各地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进度要求有序推进。要根据不同生产规模、不同生产方式企业的特点,分类指导、督促企业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法。要加强政策研究,对日常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好的企业,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频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优秀企业评选、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方面,制定鼓励政策,推动企业基层岗位安全检查责任落实。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8日

 

 


编辑:(潘睿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