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安全培训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7 16:15 信息来源:人事培训处 浏览次数:

苏安监办〔201353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监局:

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和《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培训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安全培训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二级、三级安全培训机构未取得师资合格证书的专、兼职教师。理论教师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所教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近;实践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技师以上等级证书。

二、培训内容

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形势与任务;安全培训的教学规律及现代培训理念;安全管理基础知识教学示范课;安全培训教师的基本素养与职业道德规范;安全心理学;安全培训授课技巧与指导;案例分析在安全培训中的应用;安全培训课程设计与开发等。

三、培训期次、时间、地点

第一期:711-14日,119:00-12:00报到。

第二期:716-19日,169:00-12:00报到。

培训地点:江苏苏安宾馆。地址:南京市花园路9号(火车站、南京中央门长途汽车总站坐1028路公交车到长途汽车东站下,往南走200米即到),宾馆前台电话:025-854773009

四、收费标准

1.培训、教材资料及制证费每人580元。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核发证

本次培训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分为教学基本理论知识考试和所教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考试。理论知识考试主要考核公共课程知识,80分及以上为合格;专业安全技术知识考试依据省三项岗位人员考试题库实行计算机考试,80分及以上为合格。培训期间学员应遵守培训管理制度,无故缺课或请假超过1天的学员将不予参加考试。学员经考试合格后,由省安监局颁发《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合格证书》。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市安监局接到通知后及时转发下辖各培训机构,各培训机构请于78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班限额100人,报满即止。

2.请学员报到时带近期免冠两彩照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原件(或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省宣教中心负责审核参培学员的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证书原件,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参加培训。

联系人:成莹  电话(传真):025-85283072 

 

附件:江苏省安全生产师资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doc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627

 


编辑:(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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