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安监办〔2013〕53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监局:
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和《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培训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安全培训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二级、三级安全培训机构未取得师资合格证书的专、兼职教师。理论教师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所教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近;实践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技师以上等级证书。
二、培训内容
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形势与任务;安全培训的教学规律及现代培训理念;安全管理基础知识教学示范课;安全培训教师的基本素养与职业道德规范;安全心理学;安全培训授课技巧与指导;案例分析在安全培训中的应用;安全培训课程设计与开发等。
三、培训期次、时间、地点
第一期:7月11日-14日,11日9:00-12:00报到。
第二期:7月16日-19日,16日9:00-12:00报到。
培训地点:江苏苏安宾馆。地址:南京市花园路9号(火车站、南京中央门长途汽车总站坐10、28路公交车到长途汽车东站下,往南走200米即到),宾馆前台电话:025-85477300转9。
四、收费标准
1.培训、教材资料及制证费每人580元。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核发证
本次培训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分为教学基本理论知识考试和所教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考试。理论知识考试主要考核公共课程知识,80分及以上为合格;专业安全技术知识考试依据省“三项岗位人员”考试题库实行计算机考试,80分及以上为合格。培训期间学员应遵守培训管理制度,无故缺课或请假超过1天的学员将不予参加考试。学员经考试合格后,由省安监局颁发《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合格证书》。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市安监局接到通知后及时转发下辖各培训机构,各培训机构请于7月8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班限额100人,报满即止。
2.请学员报到时带近期免冠两吋彩照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原件(或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省宣教中心负责审核参培学员的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证书原件,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参加培训。
联系人:成莹 电话(传真):025-85283072。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